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摄影师属于持证就业准入工种。为贯彻落实国家法规,促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更好地培养我市摄影专业技术人才,同时满足我市社会各界广大业余摄影爱好者需要,经研究决定,将于今年 5 — 6 月份举办徐州市第七期摄影师资格认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摄影服务行业已从事或拟从事摄影工作的人员及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初级摄影师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摄影爱好者。
  2 、中级摄影师
   (1)从事摄影工作、业余爱好创作 3 年以上者;
   (2)参加过正规校院摄影专业学习培训一年以上 ( 包括函授 ) 期满取得结业证书者。
  3 、高级摄影师
   (1)已取得中级摄影师资格证书二年以上者;
   (2)从事摄影工作或业余创作连续 5 年以上,专业技术水平较突出者;
   (3)系市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者。
   通过高级摄影师技能培训者,可直接申报加入市摄影家协会会员。

三、培训内容
  技术方面包括传统照相机和数码相机原理及应用、嚗光及图像处理技术等;艺术方面包括摄影构图、用光、色彩构成及影室人像、广告、新闻、风光建筑摄影等。

四、培训形式、时间和师资
  聘请摄影界有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授和知名专家授课。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式教学,组织辅导学员到外景地实习创作。 5 月下旬开课至 6 月底结束,培训地点在徐州市彭城老年大学校内(王陵路云龙公园北门西侧),每周一、三、五晚面授 3 次(晚班 19 : 20 — 21 : 20 ),双休日安排外景地实习(详见课程表安排)。  

五、证书考核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持证者技能的证明、求职的依据、就业的凭证,同时也是出国劳务等进行法律公正的有效合法证件,全国通用,网络查询。

六、收费标准 (经省物价局核定)
  收费项目包括教学费、资料费、实习费、考核鉴定及办证费等,分别如下:
  初级: 680 元;中级: 780 元;高级 880 元;每人需另交报名及资格审查费 20 元。
  培训班统一发放学习资料。参照教材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辑出版的《摄影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68 元 / 本,由学员自愿购买。

七、报名相关要求
  1 、学员报名需填写登记表,交本人近期 吋证件照 4 张,学员实习须自备照相机(相机品种不限)。
  2 、申报高级资格需提交本人代表作品照片 2 幅(规格 5 — 7 寸,黑白彩色不限,不须装裱)及从事本专业工作工龄或创作时间相关证明材料。
  3 、本期学习考核不过关者,可在下一期培训班免费学习。
  4 、即日起开始报名至 5 月 15 日止 ( 常白班,双休日、节假日不休 ) 。

八、咨询报名地址:
  1 、徐州市青年路 117 号原市委大院内 1 号楼 312 室,徐州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电话: 83700350 ,联系人:黄老师;
  2 、徐州市户部山商城翰林街 B5 — 50 号,市摄影家协会影廊,电话 :83822580, 联系人:赵老师;
  3 、咨询管理地址:民主南路 72 号,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电话: 83907805 。
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徐州市摄影家协会  
2008年4月16日   

初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样本

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样本

高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样本

全国青少年预备摄影师资格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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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摄影师资格认证培训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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